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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盘点!环保腾起这五年 影响产业发展的重大政策在这里

当今中国,“5年”是一个重要的时间刻度。2012年11月,十八大召开,2017年10月18日,十九大开幕,时间奔跑不止,中国又走过一段日新月异、更加昌盛的五年时光,即将跨进下一个砥砺前行的新时代。这五年,在生态文明的沃土下,环保利好政策不断出台,环保产业蓬勃向上,宏图大展。因此,在十九大闭幕之际,以2013年至今的5年为时间跨度,对这个时间尺度内影响环保产业发展的重大政策法规,以需求政策、交易政策、供给政策和投融资政策四个维度进行了统计和梳理,献礼十九大。

以下为不完全统计,如有遗漏,欢迎补充。

《习近平代表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向党的十九大作报告》

关键词:生态—39次、生态文明12次

顶层设计围绕着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纳入“五位一体”的总布局、2014年深化改革等"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十八届五中全会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逐步完善。在《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政策的统领下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目标进行了一系列的工作部署。对于具体的政策而言,应用E20四元分析框架®(需求政策、交易政策、供给政策和投融资政策)进行了政策的梳理和分析,整体情况如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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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顶层设计逐步完善

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纳入“五位一体”的总布局,建设美丽中国为目标,以解决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为导向,经济与环境统一,治理效果成为唯一目标,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为代表的两山论,成为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中央领导人生态观的集中体现。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2015年4月25日)

关键词:生态文明

2015年4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意见》是中央就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专题部署的第一个文件,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重视。《意见》明确了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目标愿景、重点任务和制度体系,突出体现了战略性、综合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就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了顶层设计和总体部署,《意见》就是落实顶层设计和总体部署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措施更具体,任务更明确。《意见》文件中,还对政绩考核和责任追究等内容做出了明确规定,强调“实行终身追责”。

2.《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2015年9月21日)

2015年9月2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中国生态文明领域改革的顶层设计——《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方案》细化搭建制度框架,进一步明确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任务书、路线图,为加快推进改革提供了重要遵循和行动指南。中国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到2020年,构建起由八项制度构成的产权清晰、多元参与、激励约束并重、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推进生态文明领域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走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

《方案》分为10个部分,共56条,其中改革任务和举措47条,提出建立健全八项制度,分别为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建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完善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建立健全环境治理体系、健全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体系、完善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

二、需求政策

(一)三大行动计划陆续发布污染防治目标明确

2013年山水林田湖生命共同体提出、2016年财建725号文出台,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以及五年来《水十条》、《大气十条》、《土十条》陆续颁布,代表着我国污染防治领域顶层设计迈向了又一新台阶,三大行动计划目标明确,效果指标取代工程规划,在指导我国污染防治工作逐步推进的同时,也释放了巨大的环境治理需求。于此同时,2017年为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环保部出台了《“一带一路”生态环境保护合作规划》,也为环保企业的“出海”指明了方向。

3.《关于推进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通知》(财建〔2016〕725号),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

关键词:山水林田湖

2013年11月,习近平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作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时指出:“我们要认识到,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人的命脉在田,田的命脉在水,水的命脉在山,山的命脉在土,土的命脉在树。”

2016年9月30日,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通知》,要求充分认识开展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的重要意义。《通知》要求,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以“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重要理念指导开展工作,充分集成整合资金政策,对山上山下、地上地下、陆地海洋以及流域上下游进行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真正改变治山、治水、护田各自为战的工作格局。《通知》从实施矿山环境治理恢复、推进土地整治与污染修复、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推动流域水环境保护治理、全方位系统综合治理修复等5个方向作了重要部署。

4.《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

关键词:大气污染防治

2013年9月,国务院发布《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大气十条》,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行动指南。《大气十条》按照政府调控与市场调节相结合、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配合、区域协作与属地管理相协调、总量减排与质量改善相同步的总体要求,提出要加快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治新机制,本着“谁污染、谁负责,多排放、多负担,节能减排得收益、获补偿”的原则,实施分区域、分阶段治理。

《大气十条》提出,经过五年努力,要使全国空气质量总体改善,重污染天气较大幅度减少;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空气质量明显好转。力争再用五年或更长时间,逐步消除重污染天气,全国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具体指标是:到2017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比2012年下降10%以上,优良天数逐年提高;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细颗粒物浓度分别下降25%、20%、15%左右,其中北京市细颗粒物年均浓度控制在60微克/立方米左右。今年是“大气十条”第一阶段目标的关键年,终考在即,各地成绩拭目以待。

5.《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

关键词:水污染防治

“大气十条”落地一年半后,“水十条”重磅来袭。2015年4月16日,国务院正式印发备受业内期待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水十条》。《水十条》共10条、35款、76段、238项措施,汇聚了政府、企业、公众力量,向水污染宣战:到2020年,七大重点流域水质优良比例总体达到70%以上,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10%以内。到2030年,全国七大重点流域水质优良比例总体达到75%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为95%左右。

《水十条》提出了全部取缔“十小”企业,整治十大重点行业,清除垃圾河、黑臭河等众多亮点。而作为我国水环境领域顶层设计的又一大重要污染防治计划,它也带动了环境产业的快速发展。根据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副院长吴舜泽在“2017(第十五届)水业战略论坛”上提供的数据,预计完成水十条的全社会投资大概是4.6万亿左右;通过加大治污投资将带动环保产业产出增长约1.9万亿,在治理设备和运行服务里面有一些细分领域,其中直接购买环保产业产品和服务约1.4万亿,间接带动环保产业产出增加5063.4亿元。

6.《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

关键词:土壤污染防治

2016年5月31日,国务院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土十条》,对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做出了全面战略部署。与大气和水污染相比,《土十条》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重点在开展调查、摸清底数,推进立法、完善标准,明确责任、强化监管等方面提出工作要求。同时,提出要坚决守住影响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的土壤环境质量底线。坚持突出重点、有限目标。《土十条》以农用地中的耕地和建设用地中的污染地块为重点,紧扣重点任务,设定有限目标指标,以实现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同时,《土十条》坚持分类管控、综合施策。《土十条》的出台实施将夯实我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基础,全面提升我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能力。

7.《“一带一路”生态环境保护合作规划》(环国际〔2017〕65号)

关键词:一带一路

2017年5月12日,环保部发布《“一带一路”生态环境保护合作规划》,《规划》指出,生态环保合作是绿色“一带一路”建设的根本要求,是实现区域经济绿色转型的重要途径,也是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重要举措。

《规划》提出,到2025年,要夯实生态环保合作基础,进一步完善生态环保合作平台建设;制定落实一系列生态环保合作支持政策;在铁路、电力等重点领域树立一批优质产能绿色品牌;一批绿色金融工具应用于投资贸易项目;建成一批环保产业合作示范基地、环境技术交流与转移基地、技术示范推广基地和科技园区,形成生态环保合作良好格局。到2030年,全面提升生态环保合作水平,深入拓展在环境污染治理、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生态环保科技创新等重点领域合作,使绿色“一带一路”建设惠及沿线国家,生态环保服务、支撑、保障能力全面提升,将“一带一路”建设成为绿色、繁荣与友谊之路。

05-23